扶輪組織 如何做到持續性?
社長部分: 一社同時有社長、社長當選人、社長提名人三人,三人為一團隊,同時決定各社長任內三年度之各委員會主委人選,為一團隊,並共同商議五大委員會運作的四原則,依社之實際需求。 1.如何簡化組織 2.如何集中資源及力量 3.如何做到服務規劃之持續性 4.如何使社員應參與(1)服務計劃及活動(2)聯誼活動及(3)研習會(扶輪知識及四大服務具體事項等)。 各委員會部份(包括大主委與小主委) 1.每一委員會委員任期為三年,第一次任命時三分之一委員任期三年、三分之一委員任期為二年、三分之一委員任期為一年,以後每年新任社長任命三分之一任期三年之委員。(見新範本建議扶輪社細則第3章第1條第9章) 2.任命委員時,由三位社長(社長、社長當選人、社長提名人)共同商議決定,社長當選人就任時之主委為現任社長之副主委任期二年,社長提名人就任時之主委為現任社長之第二副主委任期三年,以後照此延續,工作必更為順利。
如何做到所有社員参與服務計劃及研習(二)
為取得每一社員的共識,應定期舉辦社區服務、職業服務、國際服務研討會。 以扶輪社論壇方式(見3460地區扶輪資訊推廣中心2005年6月出版之「扶輪資訊集錦」p35、2002-03年度出版之「扶輪資訊集錦」p35)舉辦下列研習會。 a)對社區、職業、國際做廣泛的討論以發現服務的機會及經驗分享並使每一社員 認識社區、職業、國際服務之重要性。 b)對所發現的服務事項做五個步聚的研討: (1)暸解及調查、 (2)評估、溝通及共識、 (3)訂定計劃、 (4)如何執行、 (5)驗證---(a)過程中檢討修正、 (b)完成後之檢討。 ******摘至扶輪知識******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