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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輪社社員入社資格
指個人的個別社員資格,非社員所代表的公司行號。應為品行端正,在事業或專門職務上有商譽之成年人士。而(1)為公認正當事業或職業之東主、合夥人、主管或經理。或(2)在此等事業機構擔任重要行政職位而有處理權者。或(3)在此等事業機構之分支機構代表或當地代理人負有行政處理之全責者。且其本人在本社區域內積極從事於入社時所列入之業務或專門職業,而其業務地點或住所亦在本地區以內者,或在該社所在城市之共同地區內或緊臨扶輪社之社界區域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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